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政府办文件 - 365bet送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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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zcjdu-0612-2017-12758  发布时间:2017-11-23 16:57:00  主题分类: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铜川市 印台区 合作医疗  文    号:铜印政办发〔2017〕67号
 名  称: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1-23 16:57:00  来源:政府文件  浏览次数:


铜印政办发〔2017〕67号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有关单位:

  《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铜川市印台区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根据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18年全省新农合年度筹资个人参合缴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筹资相关政策及标准

  ㈠筹资原则:筹资工作坚持自愿原则,以户为单位,按家庭实有人口缴纳参合资金。虽属我区农业人口但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可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不再参加新农合,不影响户内其他成员正常享受政策,严禁重复参保。

  ㈡筹资对象 :

  1、凡属户籍在我区的常住农业人口(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中小学生、户籍未迁出的大中专学生),均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

  2、农转非或者城镇因城市建设土地被征用的居民、未参加城镇医保的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合。

  3、在我区辖区务工半年以上且自愿参加新农合的外地农民(户籍以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为准)。

  4、预产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新生儿父母需为其子女预交参合费用,未参合者2018年将不再享受新生儿随父随母参合政策。

  5、崔家沟监狱服刑人员。

  ㈢筹资标准:2018年的新农合筹资标准,按照省上下达的新农合年度个人缴费标准190元/人/年征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由区财政出资,向2018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一般城乡居民每人补贴20元,将个人参合缴费金额调整为170元/人/年。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街道)组织镇(街道)、村组干部,以户为单位,入户收缴并登记造册;崔家沟监狱服刑人员参合资金全部由崔家沟监狱负责缴纳。

  ㈣资助标准:

  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合费用由区扶贫局负责利用涉农整合资金全额资助,每人资助190元;

  2、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包括在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的所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参合费用由区民政局全额资助,每人资助190元;

  3、重度残疾人(1级、2级)参合费用由区残联负责落实人员,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每人资助190元;

  4、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户、绝育双女户家庭的参合费用由区卫计局落实人员,每人补助20元(省、市、区各负担50%、30%、20%)。

  区扶贫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计局必须在11月30日前确定2018年补助对象名单,登记造册后报区合疗办,并将足额补助资金全部划入区新农合基金专户,符合补助政策的农村群众参合率要达到100%。

  二、工作时限及目标

  2017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新农合参合人员个人缴纳资金筹集和划拨工作,参合率达到95%以上,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计划生育家庭、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必须达到100%。2018年1月30日之前完成参合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对、系统录入等工作。

  三、筹资账务及信息管理

  ㈠筹资账务及票据管理:各镇(街道)要切实做好参合资金的收缴工作,确保账务明晰、管理规范。

  1、要做好各村组资金收缴的监督工作,以村为单位建立筹资台账,严禁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2、要督促各村及时将所收资金上缴至镇(街道)涉农资金专户,所有征收参合资金不允许在个人手中滞留,由各镇(街道)及时将所收资金上解至区合疗基金收入专户;

  3、加强票据管理,收缴参合费用时必须开据由省财政厅印制的《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加盖镇(街道)公章,(开具票据时必须在票据上注明户内所有参合人员的姓名,票面不允许出现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于2018年3月底前做好相关票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上报到区财政局。票据管理和台账的建立情况将纳入新农合工作年终考核之中。

  ㈡信息管理与核对:参合人员信息涉及到医疗费用补偿一站式结算、异地就医结算、健康扶贫兜底政策落实等工作,其信息准确性非常重要。下一步参合信息还将与居民健康卡实现对接,为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此次的筹资工作中,各镇(街道)在录入参合人员信息时要加强核对工作,务必要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参合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资助类型等相关信息,确保参合群众就医报销的正常开展和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各部门职责

  按照“谁认定、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计划生育家庭、重度残疾人等人员的参合资金补助政策。

  1、区卫计局负责确定并提供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户、绝育双女户家庭资助名单,并按规定标准资助参合费用,要及时与各镇(街道)核实清楚补助对象,做到补助资金与人员相符;同时,要积极组织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协助各镇(街道)做好筹资工作。

  2、区扶贫局负责确定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资助名单,并向区财政申请相关资金,按规定标准资助参合费用。

  3、区民政局负责确定并提供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等资助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资助参合费用。

  4、区残联负责确定并提供重度残疾人(1级、2级)资助名单,申请医疗救助资金,并按规定标准和程序资助参合费用。

  5、区财政局负责各级合疗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资金收缴和票据使用的监管,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人员、业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6、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合疗基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7、区合疗办负责做好各镇(街道)筹资、信息录入等方面指导工作。

  8、崔家沟监狱负责将服刑人员的参合资金及工作经费足额拨付到位。

  五、实施步骤

  ㈠宣传动员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5日)。各镇(街道)负责召开筹资动员大会,组织干部及党员认真学习全区新农合筹资方案,吃透政策,广泛宣传。

  ㈡组织实施阶段(11月26日至12月20日)。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参合资金的筹集工作,动员镇(街道)、村组干部入户进行收缴。

  ㈢审核汇总阶段(12月21日至2018年1月20日)。各镇(街道)负责将参合信息进行再次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后录入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区合疗办负责汇总全区参合信息,并对参合人员及专户汇款情况进行审核,经区合管委审定后逐级上报。

  ㈣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月21日至1月30日)。各镇(街道)负责对各自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合疗办。区合管委对各镇(街道)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要充分认识筹资工作重要性。新农合筹资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尤其是随着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筹资难度逐步增大,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情系民生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2018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特别要把贫困户的参合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具体的筹资方案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筹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落实,层层建立包干责任制,确保筹资工作有力推进。

  ㈡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合疗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风险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和思想认识,引导农民自愿主动参合,确保参合率达到95%以上,确保贫困户参合率达到100%。

  ㈢上下联动,加强协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农合筹资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镇(街道)要积极与区卫计局、区扶贫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单位做好对接工作,对辖区内应享受各类参合资助人员的身份进行验证、核对,核准补助资金,防止出现遗漏或重复补助及享受了补助而未参合的情况出现。

  ㈣规范管理,查实信息。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参合基本信息的核对、登记和录入工作,特别是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做到信息准确,无缺漏、误报现象,管理好群众的基础资料。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核对、登记、录入工作,登记时必须认真核对参合人员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特别是合疗证号、身份证号必须填写准确无误。填写参合登记表要以家庭为单位,并切实做好人员信息的查验和比对工作。参合信息的系统登录必须以参合登记表上登记的信息为准,逐一进行核对登录,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各相关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信息核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信息错误,区政府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㈤强化督查,加快进度。区政府督查室、区卫计局要对各镇(街道)筹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筹资任务完成质量较高的予以奖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逾期不能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新农合筹资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从11月25日起各镇(街道)每周周五17时前向区合疗办上报筹资进度(联系电话:0919—4181866),由区合疗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各涉农镇(街道)、崔家沟监狱及扶贫、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要将所有筹措资金转入区合疗基金财政专户(开户行:铜川市工行印台支行,户名:铜川市印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账号:2602010329200018502)。


编辑:赵甜
审核:赵甜